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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日拍卖泗洪县城头林柴场644棵树木

发布时间 2020-11-23

国营泗洪县城头林柴场树木拍卖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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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富皇拍卖有限公司受国营泗洪县城头林柴场的委托,经泗洪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现对国营泗洪县城头林柴场部分树木进行公开网络拍卖。

1.标的概况

标的位置:具体标的情况如下:

 

说明:标的树木棵数为国营国营泗洪县城头林柴场统计数字,与竞标人实际核查可能存在误差,成交价格不因标的数量误差而改变。

2.对意向竞买人的资格要求

2.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2应具备独立签订、履行合同的能力;

2.3信誉良好,无不良行为,未被相关部门列入不诚信人名单。

3.竞买报名

3.1报名时间:20201124日至202012117:30时;

3.2、报名:登陆《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人登陆》进行注册登记并报名,或用CA电子锁登陆报名,具体操作程序见拍卖公告附件《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产权交易)》;

注意:非自然人需用CA电子锁登陆报名,需办理CA电子锁的,请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CA签章网上申办系统进行办理(http://ca.sqsoft.net/),咨询电话:0527-84396015

3.3、以自然人申请报名的,须上传下列原件扫描件:①本人身份证;②竞买承诺书;③本人银行卡;④银行出具的竞买保证金回单(请在回单上注明所竞买标的序号或名称);

3.4、以企业法人申请报名的,须上传下列原件扫描件: ①营业执照副本;②法人代表证书或授权委托书;③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④竞买承诺书;⑤银行出具的竞买保证金回单(请在回单上注明所竞买标的序号);

3.5、报名步骤:缴纳竞买保证金、登陆平台上传资料提交审核。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注意:保证金未到账、须上传至投标报名系统的材料未按要求全部上传或审核未通过的,视为报名不合格,不具备竞买资格。

4.竞买保证金缴纳与退付

4.1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012117:00时。竞买人须通过转账(同城)、电汇(异地)、网上银行等方式将竞买保证金从企业基本存款账户(自然人须从本人银行账户)转账至竞买保证金专用账户,以现金方式缴纳及从其他账户缴纳的一律无效;

    户名:泗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7066 7120 3112 0145 0000 02

    开户行:江苏泗洪东吴村镇银行青阳路支行(苏州银行)

    注意:竞买保证金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请竞买人提前办理。

4.2买受人保证金在签订成交合同后凭成交合同原件到泗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11室退付(无息),其他竞买人保证金在竞拍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4.3竞买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取消成交资格,记不良行为一次并报信用管理部门列入征信系统:

4.3.1竞买人无故不参加竞买活动且事前未书面告知转让方或拍卖机构的;

4.3.2竞买人在竞买活动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4.3.3竞买人非法获取转让方或标的的商业秘密,侵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4.3.4竞买人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4.3.5竞买人在竞买活动中干扰、阻挠他人竞买的;

4.3.6竞买人在竞买活动中不服从管理,恶意阻挠拍卖活动正常进行的;

4.3.7竞买人成交后存在不按要求签订成交确认书、交清相关款项、签订合同等不履约行为的;

4.3.8竞买人以捏造的事实或无事实依据无故提出质疑、投诉的;

4.3.9竞买人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转让方造成损失的;

4.3.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竞买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转让方损失的,该竞买人还需另行赔偿损失。根据《拍卖法》第三十九条: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拍卖标的的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5.竞价及成交

竞价时间:

 

本次拍卖采用网上竞价形式,请竞买人认真阅读拍卖公告附件《竞买人须知》、《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产权交易)》、《电子竞价规则》等,提前登陆平台,按规则竞价。

6.租金支付及合同签订

6.1买受人应于成交公示结束2日内一次性交清成交价款及拍卖佣金(成交价款的5%),并与签订成交确认书5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合同,否则视为放弃中标。

6.2签订合同时,受让方应向转让方缴纳成交价20%的履约保证金,该保证金于标的提取结束后通过转让方验收合格后一次性退还(不计息)。

7.其他事项

7.1意向竞买人应在本公告报名时间截止前自行现场踏勘标的,主动向委托方咨询标的相关情况,自行了解该标的可能涉及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完成报名的意向竞买人都视同已现场踏勘标的,认可了标的范围、质量、数量、瑕疵等相关情况并认可拍卖要求,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报名参加竞买视同接受以展示的标的实物现状拍卖。拍卖人、委托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7.2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活动,即表明竞买人接受标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不得以该标的存在瑕疵、缺陷等理由,向转让方提出重新竞价、放弃成交资格及赔偿要求。

7.3合同签订及标的交付前,因标的所发生的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风险由转让方承担;在合同签订并交付标的后,因受让方原因所发生的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风险由受让方承担。

7.4本次树木出售所列示的标的数量仅供参考,以实际移交数量为准,实际移交数量与列示数量不符的,不调整成交价格及拍卖佣金。委托方、拍卖方不提供任何承诺及服务。

7.5竞买成交后标的交付由转让方负责,由转让方与受让方双方共同签字交接,受让方接收后不得以任何理由主张标的瑕疵或者其他权利。

7.6标的交付后,受让方应在转让方监督下,按照转让方要求将树木砍伐运离现场并将现场打扫干净。如未按规定时间运离现场,每天按成交价1%处罚,处罚金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受让方在伐树期间不得随意损坏竞标外的树木,若损坏,每损坏一棵将罚乙方1000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情节严重的将追究法律责任。标的砍伐、装卸、运输等均由受让方自行组织安排并承担全部费用及一切安全责任。标的交付后,标的毁损、灭失及装卸等一切安全责任风险全部由受让方负责,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受让方按约定时间离场并无损坏竞标外的树木且将标的清场后,转让方退回履约保证金。

7.7拍卖人只提供拍卖成交确认书及拍卖佣金发票,委托人、拍卖人不提供成交标的价款发票,由买受人自行开据发票,并承担全部税费。

7.8意向竞买人对竞买标的有疑议的,应当在报名登记前提出,一旦办妥竞买报名登记手续即表明知晓、认同、遵守并接受竞买资料的要求和条款;

7.9本公告未尽事宜以受让方与转让方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8.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转让人:国营泗洪县城头林柴场

联系人:沈经理

联系电话:15896099388

地址:泗洪县临淮镇城头林柴场

 

拍卖机构:江苏富皇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秋伊

联系电话:0527-86245577  18105246520

地址:泗洪县建设南路烟草公司院内

 

附件:

1、《竞买人须知》

2、《竞买人承诺书》

3、《授权委托书》

4、《电子竞价规则》

5、《产权交易投标人操作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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