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我公司受委托,定于2023年9月20日上午10时在泗阳县西湖居委会二楼会议室现场拍卖下列标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标的概况
特别说明:竞买人需认可《售货亭租赁合同》后报名参加竞拍,拍卖成交后,委托人在原租赁合同到期日后将标的交付给买受人,买受人需按合同条款履行至结束,同时接受委托人的监督和管理。经营业态为:小吃、工艺品。售货亭使用面积均不含亭子外扩使用面积。 2、对意向竞买人的资格 2.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2应具备独立签订、履行合同的能力; 2.3信誉良好,无不良行为,未被相关部门列入失信人名单。 3、竞买报名 3.1报名及展示时间:公告发布日起至2023年9月19日17时; 3.2报名方式:竞买人至泗阳县西康佳苑二期十号楼现场报名,联系电话18905243819。 3.3以自然人申请报名的,须提供:①本人身份证;②竞买承诺书;③竞买保证交纳凭证;以企业法人申请报名的,须提供:①营业执照;②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③竞买承诺书;④竞买保证交纳凭证;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注意:保证金未到账或审核不通过的,视为报名不合格,不具备竞买资格。 4、竞买保证金缴纳与退付 4.1参加本次拍卖的竞买人需缴纳竞买保证金; 4.2竞买保证金缴纳方式:竞买人须通过转账、网上银行等方式将竞买保证金从企业基本存款账户(自然人须从本人账户)提交至竞买保证金专用账户,以现金方式缴纳或从其他账户缴纳的一律无效;户名:江苏富皇拍卖有限公司,账号:1116020409000004159,开户行:工商银行宿迁开发区支行。 4.3拍卖成交后买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转作签订《售货亭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由拍卖人直接汇给委托人账户,待《售货亭租赁合同》履行完毕,若无违约,由委托人无息退还。其他竞买人保证金在竞拍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4.4竞买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记不良行为一次并报信用管理部门列入征信系统: 4.4.1竞买人无故不参加竞买活动且事前未书面告知委托人或拍卖机构的; 4.4.2竞买人在竞买活动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4.4.3竞买人非法获取转让方或标的的商业秘密,侵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4.4.4竞买人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4.4.5竞买人在竞买活动中干扰、阻挠他人竞买的; 4.4.6竞买人成交后存在不按要求签订成交确认书、交清相关款项、签订合同等不履约行为的; 4.4.7竞买人在竞买活动中不服从管理,恶意阻挠拍卖活动正常进行的; 4.4.8竞买人以捏造的事实或无事实依据无故提出质疑、投诉的; 4.4.9竞买人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转让方造成损失的; 4.4.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竞买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转让方损失的,该竞买人还需另行赔偿损失。 5、支付成交价款 买受人应于成交之日起2日内一次性交清成交价款、拍卖佣金(拍卖佣金=成交额×3%),交清所有款项后买受人须在3日内与委托人签订《售货亭租赁合同》,否则视为放弃中标,除保证金不予退还,还将按照《拍卖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追究买受人违约责任。 6、其他事项 6.1意向竞买人应在本公告报名时间截止前自行现场踏勘标的,主动向委托方咨询标的相关情况,自行了解使用该标的可能涉及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完成报名的意向竞买人都视同已现场踏勘标的,认可了标的范围、面积、瑕疵等相关情况并认可租赁要求,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报名参加竞买视同接受以展示的标的实物现状拍租。 6.2本次售货亭出租所列示的标的面积仅供参考,以实际移交售货亭面积为准,实际移交面积与列示面积不符的,不调整成交价格。出租面积之外的建筑物、附属物(如道路、绿化、空地、停车位等)均不在出租范围,委托人不提供任何承诺及服务。 6.3承租人所经营的项目需经委托方相关部门审核批准通过后方可落地。承租人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合法经营,须确保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该行业管理的各项规定,并自行依法办妥经营项目所需的相关证件,费用由承租人承担。所投入的所有设备须经有权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如发生这方面问题,合同作废,其责任由承租人全部承担。 6.4未经委托方同意,承租人不得转租、转借、分租,不得改变经营性质,如承租人须转租标的物需向委托人提出书面申请,并由委托人批准后才可转租。承租人不得将标的物向任何单位或个人作抵押、担保、转让,否则按违约处理,承租人违反本规定对委托人造成损失,委托人有权向承租人追偿,委托人有权对承租人经营过程中进行监督。 6.5租赁期内承租人需服从委托人的管理,不得改变租赁项目的主体结构和外观。生产、经营期间须建立环境保护制度、经营管理等制度,合作期内项目周边环境卫生由承租人自行打扫,不可堆放垃圾,不可污染地面,不可随意排放污水。承租人只可在标的物内经营,不可私自扩展经营空间,占道经营。期间发生的一切纠纷、投诉、环保事件等问题,造成委托人或他人伤害、财产损失的,承租人承担全部责任。同时,承租人须无条件配合女人街和相关部门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整改不到位按照《售货亭租赁合同》内容进行处罚。 6.6承租人必须按照委托人规定范围内经营,使用期间有修缮的义务,其产生的费用由承租人承担,承租人需确保项目使用运营的良好与安全,如发生安全等方面事故由承租人全面负责,不得使用液化气瓶,统一使用电加热方式。 6.7标的由委托人负责交付,以实际交付为准。售货亭交付时间、租赁起止时间和其他相关要求均以《售货亭租赁合同》为准。 6.8女人街正式运营后,承租人项目需满足项目整体规划和上级主管部门规划要求,若与规划存在冲突或合作条件无法谈妥,承租人需无条件退场,终止本合同,委托人无息退还剩余租金和履约保证金,承租人不得提出其他任何补偿要求。承租人投入或者添附的动产、不动产等财产,承租人自行处理,委托人不支付任何费用。 6.9意向竞买人应认真阅读转让资料,对竞买标的有异议的,应当在报名登记前提出,一旦办妥竞买报名登记手续即表明知晓、认同、遵守并接受竞买资料的要求和条款。 6.10本公告未尽事宜以买受人与委托人实际签订《售货亭租赁合同》为准。 咨询电话:0527-84386128、18905243819; 公司地址:江苏省宿迁市青海湖路80号君临国际广场C幢11层; 公司网址:www.sqpaimai.com。 江苏富皇拍卖有限公司 2023年9月12日 |